10.1.1 单据信息

客户信息的单据信息介绍见下表:

         

必填项(是/否)

客户代码

客户的代码。

客户名称

客户的名称。

客户简称

客户的简称。

联系人

客户的联系人。

法人代表

客户的法人代表。

公司主页

客户的公司网址。

电话

客户的电话。

传真

客户的传真。

邮编

客户的地址的邮政编码。

行业

客户所属的行业。

区域

客户所在的区域。

城市

客户所在的城市。

省份

客户所在的省份。

国家

客户所在的国家。

邮件地址

客户的邮件地址。

地址

客户的地址。

移动电话

客户的移动电话。

开户银行

客户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客户的银行账号

税务登记号

客户的税务登记号

状态

包括:使用、未使用、冻结。

交易客户

交易客户显示为“是”;潜在客户显示为“否”。

只有《交易客户》选中的客户才能被ERP中业务单据所引用,如:销售订单、发货通知单、出库单、发票、应收类单据等,因此在ERP中的报表中不体现非交易客户数据。

《交易客户》状态未选中的客户,在ERP中不可见;只有《交易客户》选中的客户在ERP基础资料-客户中可见。且可被ERP中单据所调用(禁用的除外),即ERP中可调用未禁用的交易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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